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停止执行拘留。 (1)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决定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 ① 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② 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③ 生活不能自理的; ④ 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2) 拘留决定机关同意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决定终止执行。被拘留人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不再执行原行政拘留决定。 (5)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