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当场收缴。 ④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④ 1. 当场收缴。 ④ 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 公安机关及其办案民警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3) 办案民警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旅客列… (4)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银行出具的凭证应当附卷。 ③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