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② 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被处理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8)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8) 2. 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② 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被处理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8) 被处理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目录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