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办案区使用。 ③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③ 3. 办案区使用。 ③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除生活必需品且不影响执法安全的以外,应当告知违法犯罪嫌疑人委托家属或者其他人员领回,不得由其随身携带,具有本细则第8—03条第7款第1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代为保管; ② 目录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