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交付执行。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具体程序,依照《看守所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交付执行。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具体程序,依照《看守所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 交人民法院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罪犯交由人民法院执行。 1.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