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0. 调查处理。公安民警所属配枪部门接到使用枪支的口头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所属公安机关。所属公安机关应当视情指派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对鸣枪警告、开枪射击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验证并形成卷宗。 ⑤ 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组织做好善后处理、舆情引导工作。 (4)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10. 调查处理。公安民警所属配枪部门接到使用枪支的口头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所属公安机关。所属公安机关应当视情指派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对鸣枪警告、开枪射击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验证并形成卷宗。 ⑤ 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组织做好善后处理、舆情引导工作。 (4) 出具调查报告。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 目录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