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解剖尸体。 ③ 对无名尸体的面貌,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包裹尸体物品等,应当进行详细检查和记录,拍摄辨认照片。 (6)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6) 3. 解剖尸体。 ③ 对无名尸体的面貌,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包裹尸体物品等,应当进行详细检查和记录,拍摄辨认照片。 (6) 制作《尸体检验报告书》。尸体检查人员根据尸体检查情况,制作《尸体检验报告书》,反映尸体检查、提取检材情况和结果,存入诉讼卷。 ③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