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各级公安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1. 各级公安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 对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易出问题、有争议的案件是否受案立案进行审核监督;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