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延长时限。 ② 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继续盘问时限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延长时限。 ② 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继续盘问时限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2) 程序。 ② 目录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