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查验身份。查验身份时,应当先请被检查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请其出示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以请其提供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查验。查验身份证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2. 查验身份。查验身份时,应当先请被检查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请其出示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以请其提供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查验。查验身份证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5) 对拒绝查验身份,涉嫌违法犯罪的,可以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嫌疑而身份仍然不明的,可以依法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对实行现场管制时拒绝查验身份的,可以依法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4)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