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清理现场。除现场移交其他部门或者继续保护现场的外,应当清理现场,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撤除警戒。必要时,报告下达处警指令的单位通知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专业洗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