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所有行政、刑事案件均应当通过办案系统在网上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案件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的;

办案系统使用前已经受理或者立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