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章 办案系统使用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办案系统使用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所有行政、刑事案件均应当通过办案系统在网上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案件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的; 办案系统使用前已经受理或者立案的案件。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