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七、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七、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七、 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 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一) 不听现场安保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制止的; (二) 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 引发运动员、观众及场内其他人员冲突的; (四) 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六)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