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六十七、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六十七、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六十七、 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 【法律依据】 (一) 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理解与适用】 (一) 拒不听从管理人员或者执法人员制止的; (二) 造成文物、名胜古迹较重损害后果的; (三) 两次以上损坏或者损坏两处以上文物、名胜古迹的; (四) 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三) 目录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