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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五十三、

五十三、 招摇撞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第1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