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五章 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三十四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审定的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保安培训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安服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