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保安员证申领与保安员招用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保安员证申领与保安员招用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由县级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