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199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1995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