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配合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