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五节 鉴定、检测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五节 鉴定、检测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