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一百八十一条 担保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被处罚人重新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提出担保人又不交纳保证金的,恢复执行行政拘留。 第一百八十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