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一百七十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第一百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