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三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一百三十条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三十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听证情况,按照本规定第九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