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四章 执行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五十五条 第四章 执行 第五十五条 财政部门告知赔偿义务机关补正申请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装备财务(警务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法制部门自收到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并提交财政部门。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