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对查封、冻结、保管和处理涉案财物,本规定未规范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此前有关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引用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