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二章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第五节 冻结电子数据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四十条 第二章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第五节 冻结电子数据 第四十条 冻结电子数据,应当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法: 计算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校验值; 锁定网络应用账号; 采取写保护措施; 其他防止增加、删除、修改电子数据的措施。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