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电子数据进行冻结:

数据量大,无法或者不便提取的;

提取时间长,可能造成电子数据被篡改或者灭失的;

通过网络应用可以更为直观地展示电子数据的;

其他需要冻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