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2005年) 第七章 案件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200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案件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第七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