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警民关系;
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打击报复信访人;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