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耐心细致进行教育解释,对符合条件的帮助予以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