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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2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应当及时收回人民警察证:

退休;

调离公安机关;

辞去公职;

其他情形需要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