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四章 警容风纪 第二节 行为规范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第二节 行为规范 第五十四条 公安民警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严禁参与宗教活动。工作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穿着警服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应当自觉维护人民警察警容风纪。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