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五章 警旗警徽警歌警察节 第四节 警察节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二百二十四条 第十五章 警旗警徽警歌警察节 第四节 警察节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庆祝警察节活动,可通过升(挂)警旗仪式、组织宣誓、走访慰问、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览、诗歌朗诵会、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式进行。 举办警察节庆祝活动应当隆重简朴、厉行节约,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第二百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