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健康生活的理念,积极开展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百一十条 目录 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