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二章 装备财务管理 第一节 装备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十二章 装备财务管理 第一节 装备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等场所配备的装备品种、数量和方式,应当符合装备使用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一百五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