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00年) 第十一章 安全防卫与卫生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00年) 第五十九条 第十一章 安全防卫与卫生 第五十九条 卫生健康 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 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