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3. 5、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通过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可公开获得的企业证券发行募集说明书、存续期信息披露等文件,如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可采用索引的方式进行披露。索引内容也是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二)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二)

5、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通过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可公开获得的企业证券发行募集说明书、存续期信息披露等文件,如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可采用索引的方式进行披露。索引内容也是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风险提示及说明

5、 目录 1、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