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附件2: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附件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