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企业更正已披露信息的,应当及时披露更正公告和更正后的信息披露文件。

更正已披露经审计财务信息的,企业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并及时披露。前述更正事项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企业还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并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