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3、

3、 企业应当按债项逐一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等,并说明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企业应当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企业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需说明募集资金变更履行的程序、信息披露情况及变更后用途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