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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3. 4、 企业可编制定期报告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应当分别在中、外文本中声明,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 (五)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五)

4、 企业可编制定期报告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应当分别在中、外文本中声明,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 对于公开发行的债券,企业披露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将其置备于企业住所、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 目录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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