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2026年) 第二章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 第九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202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 第九条 中国民航局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后,应当向申请人主运营基地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征求意见。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