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2017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则第五条第二款,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分公司或基地,未按规定设立或指定航空安保机构,配备人员的;

违反本规则第九条第二款,未按规定保存航空安全员装备管理工作记录的;

违反本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未按规定配备齐全安保资料的;

违反本规则第十六条,未按规定为航空安全员在航空器上预留座位的;

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三条,未按规定提供满足机组成员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培训需要的场所、装备器械、设施、设备、教材、人员及其他保障的;

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四条,未按规定组织实习飞行,或从事实习飞行带飞的教员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未按规定提供航空安全员飞行中安全保卫培训记录复印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