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