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公共图书馆的馆藏文献信息处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馆藏文献信息处置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