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无偿划转和捐赠 第二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无偿划转和捐赠 第二十三条 受赠人不得将受赠文献信息用于营利目的。接受捐赠的机构终止运行时,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受赠文献信息。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