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2022年) 第四条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共交通企业公开信息,应当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坚持便民实用、及时全面的原则,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