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2017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制止攻击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降低安全风险,维护网络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