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1986年)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1986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厂长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经济利益,应当区别情况,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