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三十六条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 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集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